各会员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潘序伦中青年优秀论文(以下简称优秀论文)评选,扩大优秀论文评选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本会开始征集2017年度潘序伦中青年会计、审计优秀论文,请各单位积极推荐。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 所推荐论文必须符合《上海市会计学会潘序伦中青年优秀论文评选细则》(附后)规定的所有条件,作者必须是45周岁以内(即1972年12月31日后出生),论文主题必须是会计或审计领域。不符合规定条件的论文,请勿推荐。
- 各单位应认真对照《上海市会计学会潘序伦中青年优秀论文评选细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再推荐给本会参加评选。
- 本次推荐论文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30日。
- 推荐方式:填写好附件一信息表,随同论文电子word版发送至本会邮箱zqkj2007@163.com。
- 联系电话:54210823;18021007693 严老师。
附件1 信息表
作者姓名 | 出生年月 | ||
单位名称 | 手机 | ||
单位地址 | 电子邮箱 | ||
论文名称 |
|
公开发表刊物及期数 |
附件2 上海市会计学会潘序伦中青年优秀论文评选细则
为进一步规范潘序伦中青年优秀论文(以下简称优秀论文)评选,扩大优秀论文评选的覆盖面和影响力,上海市会计学会第九届学术委员会特制定以下优秀论文评选细则。
一、优秀论文评选资格
- 论文系作者独立完成;
- 论文作者在评选年度次年1月1日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
- 论文系作者以上海市所属单位或在沪单位名义发表;
- 论文作者于评选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在具有国内外统一连续出版物号(即“CN号”或“ISSN号”)的期刊上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
- 论文的研究领域为会计学(含财务管理及审计学);
- 论文字数不少于3000字。
二、优秀论文评选数量
上海市会计学会每年评选潘序伦中青年优秀论文10篇左右。
三、优秀论文奖励金额
奖金1000元/篇。
四、优秀论文评选时间
优秀论文评选工作于每年3月份申报,4月份评选,5月份公布评选结果。
五、优秀论文评选要求
具有理论创新性,或具有较大实务指导作用。
六、优秀论文评选程序
- 一般由上海市会计学会各区县委员会、各专业委员会、各会员单位推荐参评论文;
- 由上海市会计学会秘书处对参评论文进行资格审查;
- 由上海市会计学会各区县委员会和各专业委员会进行网络评议投票,确定20~30篇入选名单;
- 由上海市会计学会学术委员会专家评议,采用不计名投票确定获奖论文。
七、参评论文费用
参评论文不收取任何费用。
八、优秀论文证书颁发
获得优秀论文的作者将由上海市会计学会颁发优秀论文证书。
本评选细则由上海市会计学会学术委员会负责解释。
二○○九年七月
上海市会计学会
附件3 潘序伦中青年会计、审计优秀论文推荐表
年 月 日
作者姓名 |
|
出生年月
|
|
单位名称 |
|
手机
|
|
单位地址 |
|
电子邮箱 | |
篇名 |
|
公开发表刊物及期数
|
|
内容提要 |
|
||
实际效果 |
|
||
推荐理由 |
|
请填表并附论文原件一式两份 推荐单位(盖章)
负责人 (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