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
财政部2017年修订发布的重要企业会计准则,即:《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上四项准则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均于2018年1月1日起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实施。为了配合上述准则的顺利实施,财政部于2018年发布了新金融工具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相关应用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指南对新金融工具准则和新收入准则提供了进一步的解释,通过细化的指引和列举的实务案例来进一步指导新金融工具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实施;此外,财政部还发布了新收入准则应用案例,“手把手”指导收入准则的应用。2018年财政部发布的另一项重要更新是《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新租赁准则运用控制模型来识别租赁并建立统一的模型要求承租人对几乎所有租赁均确认一项使用权资产和一项租赁负债,对实务影响广泛。新租赁准则有效借鉴了国际准则同时又结合我国实际情况,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租赁》(IFRS 16)保持基本趋同。此外,2018年财政部还发布了新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及金融企业财务报表格式、以及政府补助准则和持有待售准则的相关解读,并且于2019年初发布了新的合并财务报表格式。上述修改的七个准则,都牵涉到报表修改,其中“政府补助”等2个准则自2017年开始执行,“收入”和四项新金融工具自2018年起分三年分步执行。对企业而言,新准则下财务报表编制要特别注意哪些方面?与我们熟悉的旧准则相比,新准则下财务报表的内容又具体有哪些不同?这是眼前会计实务人员在2018年度会计年报编制中对相关问题的理解提出的迫切需求。
为了帮助各会员单位深入了解第二批准则修改后财务报表的变化,为第二批准则实施后年度财务报表的编制做好充分准备,提高会计年报信息披露质量,本会特邀上海公正会计师事务所主任陈德荣主讲“第二批准则修改后财务报表的变化”的专题讲座。本次讲座将围绕第二批准则修改后财务报表的变化内容部分进行逐项解析。本次讲座信息量大、实用性与时效性较强,欢迎大家积极报名。请各单位安排好相关人员出席,具体日程如下:
时间:3月13日(周三) 13:30-16:30
地址:浦东新区世博馆路138号中信银行大厦7楼
主讲:上海公正会计师事务所主任 上海市财会资深专家 陈德荣
对象:会员单位财务负责人、会计主管
人数:每单位限额二名,集团公司三名
截止:正式讲座前二天报名系统自动关闭
咨询:54210823;18021007693 陈老师
交通:地铁13号线至世博大道站3号口出,沿长清北路出发左转至博航路,步行5分钟即可到达(会场大楼仅有少量停车位,参加者也可以自行就近安排)
须知:填写报名表并保存您的四位数报名确认码(即代表报名成功),现场根据系统四位数报名码实行实名签到,谢绝空降!(系统报名后无法出席者务必在培训三天前发送请假单至zqkj2007@163.com)
报名地址:http://sasf2007.mikecrm.com/Nu3Sizm
上海市会计学会证券与期货市场工作委员会
2019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