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规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在新租赁准则中,与原来最大的差异在于,原来经营租赁的资产不计入资产负债表,现在则需要计入资产负债表。不再区分经营租赁与融资租赁,承租人的会计处理由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改为单一的融资租赁模式,等等。
为了帮助会员更好地执行新租赁准则,解决新修订的《租赁》准则在执行过程中的问题,提高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质量,防范外部审计与会计监管风险。本会特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资深合伙人刁勇主讲“新修订的租赁准则解析和列报与披露的相关要求”讲座,主要内容:1、介绍新修订的《租赁》准则的主要变化;2、实务案例分享(包括租赁变更转租赁等特殊业务的会计处理);3、列报与披露的相关要求。本次课程政策性、实操性与专业性强。请各单位安排好相关人员出席,具体日程如下:
主题:新修订的租赁会计准则及列报与披露相关要求解析
时间:2022年7月17日(本周日)下午13:30-16:30
形式:在线直播
主讲: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 刁勇
对象:会员单位财务部门相关人员
人数:会员单位三位、理事单位五位
截止:满280位系统自动关闭
报名方式:点击链接,填写报名表并确定提交
咨询热线:18201837168;18117413232 ;54210823
提问邮箱:kjpx09@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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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在报名系统填报后请同步添加证券工委小助手微信号18201837168或下方扫码(标注单位与姓名),播放当天上午本会将在听课微信群里发布听课链接;同时,欢迎您在开讲三天前,将与主题关联的提问(每单位仅限一个)发至kjpx09@126.com(请标注好单位、姓名与职务),主讲老师会选取前三位问题现场互动或回邮答疑。
微信号:18201837168
上海市会计学会证券与期货市场工作委员会
2022年7月12日